继承房产多年不过户,继承房产多年不过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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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继承房产多年不过户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继承房产多年不过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房子遗产一直没过户会有继承权吗?
  2. 继承遗嘱房产一直没去过户要紧吗?有何依据?
  3. 如果父母去世,名下的房产子女一直不去过户,会怎么样?

房子遗产一直没过户会有继承权吗?

房子遗产一直没过户并不会丧失继承权,遗产房屋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并有规定继承人要在期限内办理过户手续。不管经过多长时间没有过户,都不会导致放弃房屋的所有权。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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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嘱房产一直没去过户要紧吗?有何依据?

遗嘱继承来的房产,没及时登记不要紧,因为国家没有规定这方面登记的时间规定。已经因遗嘱继承到手的房产,及时登记和不及时登记都不会影响产权的归属。现实中很多情况下,继承人不会及时去产权部门进行产权登记。如家庭中有父母二老的,仅有一小套房,其中母亲留下遗嘱,日后其房产由儿子继承,后母亲因病出世,当然母亲房产给儿子的遗嘱继承从母亲离世即发生效力。但儿子虽获得母亲的遗嘱继承房,为了不增加父亲的压力和痛苦,儿子並不急于去房管登记部门变更登记,直至若干年后父亲也去世了,才进行了变更登记,其实这类情况也算常态,只要继承人沒有放弃继承,就视为已接受遗产,不受登记时间的限制。

1、继承得来的房产,如果有遗嘱,可以根据遗嘱进行过户,但是可能需要在过户前进行继承权公证

2、可以一直拖着不过户,但是可能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比如其他继承人不认可遗嘱效力,要求分割房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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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过户,防止节外生枝。。

如果父母去世,名下的房产子女一直不去过户,会怎么样?

如果父母去世,名下的房产子女一直不去过户,会怎么样?

对于这个问题,使用权是不会受到影响的,但是所有权会因为继承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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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也就是说,不管房产是否过户,继承关系已经从被继承人死亡就开始了。

我身边就有一个鲜活的例子。李阿姨和老公老张在安居小区有一套房子,二人育有一个儿子,儿子大学毕业后,因为成绩优异,被留在了学校所在地的医院。2015年,老张因病去世,2017年儿子在青岛结婚成家,并生了一个女孩。儿子小张,在医院工作期间,因为一直在放射科工作,导致深染重疾,也不幸去世。2018年,李阿姨在青岛买了一个小房子,心思离孙女近点,也好照顾母女俩,随后想既然安居小区的房子没人住,不如卖了吧,在卖房子的过程中,才知道这个房子已经不是自己说卖就能卖了的。还需要其他人员签字,或者做放弃继承权公证。

2015年,老张去世的时候,他的法定继承人是李阿姨和儿子小张,如果这个时候去过户,两个人签字就行了。2017年儿子小张去世,他的法定继承人是母亲李阿姨,妻子还有女儿。小张继承父亲的1/2房产,成为小张的遗产,母亲,妻子和女儿各站三分之一,因为女儿尚小,她的母亲作为监护人,对这部分遗产有控制权。整个继承关系,可以用如下的图表来表示:

如果安居小区的房子不出售,只是正常的居住或者出租,不会有什么影响,但一旦需要发生产权变更,就需要相关权利人签字了。

继承遗产,应该在继承权开始时就要尽早处理,因为时间变化,法定继承人也有可能随着变化,继承人越多,越会让自己陷于被动的地位。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父母,配偶,子女,有些子女先于父母身故的,遗产被父母继承,当父母身故时兄弟姐妹就可以继承父母在世时继承的那部分遗产,虽然份额可能不大,但变更产权却会带来很大的麻烦。

房子不过户,最直接的结果就是房子不属于子女,这是非常大的隐患。那可是老人一辈子攒下的财富!今后会有几种风险:

1.无法处置。因为没过户,因为孩子没有产权,等到想处置,不管买卖还是出租,都做不了。

2.纠纷隐患。继承人之间可能产生***,牵扯到的人会非常多!现在貌似子女住着没什么问题,但是能保证现在只有住的子女是继承人么?能保证万一子女意外后会不会产生其他法定继承人么?埋下的隐患非常多!而且事实证明,挣财产面前,别想着人性!

3.房屋变迁补偿麻烦。如果房子拆迁了,谁应该拿补偿?子女不是产权人,产权人又去世了,不是变成无主了么?不要说到时候再说,真到时候了,哭都来不及。

父母不管都去世还是一方去世,处理完家事,继承是必须要做,切记!具体方法简单说一下:

1.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去公证处办继承权公证,拿着公证书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至于办理公证的材料,不好意思,挺多,有些也比较奇葩,例如,怎么证明你是你爸妈的孩子?爷爷早没了,死亡证明哪儿开去?没办法,继承法就这么规定,要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关系证明。费用上,据了解不同省市公证费用不一样,这个可以咨询当地。

2.有争议了,换句话说多个继承人对房产归属意见不统一,那就得走诉讼程序了,没别的途径。

简单总结一句话,过户是必须的,除非不在乎房子!而且必须要趁早办!

1,让父母生前写好遗嘱,房子归你。不懂可以找律师

2,不过户以后不用交可能开征的各种税,否则让他们到地下找你父母去。

3,过户的费用很高。现在天天说房子要[_a***_],不值钱了,等到那个时候再说。

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很多人是这样干的。

原因一是办继承太麻烦,需要很多证明和手续,很多人就懒得去办,反正房子也是我住着,别人要不走;二是有继承人不配合,或者在国外,凑不齐人,公证处也不给办,不动产登记中心也不受理,办不了;三是关系复杂,当事人不可承受之手续的繁琐,就得过且过,我死后,管它洪水滔天。

比如,一个阿姨,50多岁去世,名下一套住房夫妻共同财产。其时,这位阿姨的母亲还在世。如果这个时候办理继承,关系很清晰:母亲,配偶,儿子。三个人,关系证明也好办,可她老公没办。反正房子也是他在住着。

后来他岳母去世了。他岳母继承的份额由她四个孩子继承,包括他已经去世的妻子,他妻子的份额用代位继承。再后来,岳母的四个孩子中,又去世了一个,这位后去世的子女应当继承的份额,在其配偶和子女间发生转继承。

只能在这儿简单说说,说多了会把人绕晕。这事要说明白需要画图详解。

一人去世,如果遗产不及时继承,继承人由一变三变十几到几十,会呈几何级数裂变。我劝大家,生前一定要做好遗产继承规划,身后一定及时办理继承,免得时间越久,问题越多。

正好前阵子也看到过一个类似的报道,说是一独生子父母去世,但是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却发生了意外,因为是无遗嘱过户,所以房产部门需要他提供父母亲属的各种证明,因为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按照死者各自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财产和住房权益份额。三方继承权利均等,继承份额均等。

所以如果方便,尽量在父母在世时,留下财产分配遗嘱,这样就不会给后期的房产过户等带来麻烦。

当然,如果不过户也是可以的,正常居住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今后如果需要出售房产,以及万一遇到***等情况,就非常麻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继承房产多年不过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继承房产多年不过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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