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和前妻房产未过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和前妻房产未过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院离婚判决,夫妻共有房子归妻子,男方不过户该怎么办?
一、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给予补偿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此条规定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多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这种情况其实非常简单,***判决是可以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的。只要判决书已经载明房屋归您所有,那么持有判决书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即可!
若不动产登记中心还是不肯,坚持两人同时到场,你就告诉他:配合我进行房屋过户既是男方的义务,也是***赋予我的权利,而权利的放弃不需要任何其他人的同意,现在我放弃要求对方过来配合(的权利),请你按照***生效判决给我办理变更登记!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丈夫去世房产证不过户到妻子名下会有什么麻烦?
丈夫死亡后房产证更名;如果是丈夫没遗嘱的情况下,由死者所有的是第一继承人继承。。。
因为住房房产权是夫妻一人一半的,其中一位死亡,他那一半产权在无遗嘱前提下,应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如果需要独自获得产权变卖的话,需要有继承权三方一起到公证处办理放弃,并要需要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这样你才能过户到女儿名下的。
如果现在不办理,同样是有麻烦的。因为丈夫的父母很可能还有其它子女,如果丈夫父母都去世了,丈夫的父母的部分房产,很可能是由其它子女继承了。
和前妻去买房要办结婚证吗?
需要办理结婚证。
因为在中国法律规定,只有持有合法结婚证件的夫妻才有购买房屋的资格,否则会被认定为非法夫妻,需要进行诉讼处理。
此外,在购房的过程中,银行等金融机构也要求提供结婚证件作为资质审核的重要材料。
如果没有结婚证,可能会[_a***_]到购房过程中的各种手续办理,导致购房失败或者延期。
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办理结婚证,确保购房的权利和资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和前妻房产未过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和前妻房产未过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