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走诉讼官司,房产过户走诉讼官司需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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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过户走诉讼官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过户走诉讼官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我在房产中介上班,有套房子卖掉了但不能过户,客户起诉了怎么办?
  2. 买房方因过户费高不过户怎么办?
  3. 未征得我和我姐同意,父亲变卖母亲遗产房产并成功过户。是否可以起诉房管局?

我在房产中介上班,有套房子卖掉了但不能过户,客户起诉怎么办?

你在房产中介上班,卖掉了一套房子,但是不能过户,买房客户***了怎么办?这件事很麻烦,你是房产中介的员工,你应该知道不能过户的房子,是不能卖给客户的。房产不是一般产品,涉及的资金量很大,一般都是动辄几十万或百万元以上。有的人倾其一生的财产才买一套房子,买完后还过不了户,客户不***你,你让客户怎么办?你这种做法对买房客户是非常不负责任的,如果你隐瞒客户不能过户的事情,你还涉嫌欺诈,如果客户***你就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房子过不了户,多数是存在抵押贷款的房子,如果房产要过户,需要进行贷款解压。

一、房屋抵押贷款的解押:不能过户的房子,是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房子有抵押贷款,此房子即使在产权交易中心登记,而在不动产权证上也注明了本房产被抵押。此时房子就存在了抵押关系,房子的某些权利受到限制(如出售、赠送等)。必须把贷款还清后,在银行取得贷款还清的证明,才可以去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解除抵押登记了,而这个过程就称为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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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主必须到银行还清贷款,解压后才可以办理过户。你是中介公司的员工,房子是你卖出去的,你就要联系原房主到银行将贷款还清,然后拿着银行出具的还款手续,到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解除房屋抵押登记。这样买卖双方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然后你可以向买房客户真诚道歉,请买房客户撤诉。客户不***了,你也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了。

三、如果原房主拒绝还贷款解压怎么办?有一个办法,就是将买家付给卖家房款,直接到银行给卖家还贷款解压。但是这种情况需要卖房客户同意,另买房客户还没有将房款交给卖方,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下可以办理。解压后将剩余房款放在中介公司,在双方办理过户后,中介公司将剩余房款转给卖方客户,一笔房产交易完成。但你还是要和买房客户真心道歉,期待买房客户撤诉。

作为房产中介的一名员工,通过这件事情,一定要深刻的吸取教训,以后不要犯类似的错误,这样的错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不是简单的问题。在工作中要本着对客户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去工作,做一名合格的房产中介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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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们收了中介费,肯定是要处理好的,自己处理不了及时上报公司,不要隐瞒。这一点链家做的很好。

其次,为什么会出现过户不了的问题,是客户隐瞒还是你们没有去了解?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人故意隐瞒。作为一个合格的房产中介,你一定要清清楚楚的了解房子信息,有问题及时终止合作

第二,当出现问题时,及时邀约双方面谈协商,如不能解决问题,就只能按合同进行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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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客户***你,因为什么,是拿钱不办事,还是事情超出能力范围,你们公司都没办法解决?购房不成立,作为第三方也有责任,这个不能逃避。

不能过户的原因很多,实际中有的商品房已经被房主拿去抵押,或者房屋被第三方***到法院申请查封导致无法过户,这些无法过户是暂时的。而还有一些房屋本身是小产权房屋,就无法过户。

所以要搞明白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中介在里面是否有过错,本身客户交了钱以后,作为中介就有责任和义务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基本信息,是否有抵押,抵押还有多少钱,是否被***查封,房屋的产权登记人是谁等等这些基本信息。

如果中介根本没有去查询,以至于房屋被房东设定了抵押,或者被***查封,导致了房屋无法过户,那么,作为中介来讲,不仅是退还中介费那么简单了,而且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本身客户就是详细中介的专业,拿出中介费希望少走弯路,结果碰上一个不负责任的中介,那么中介就要依法承担责任了。

我也是做房产中介的,做我们这行的最怕就是碰到这种情况了。我的经验是首先问题出来了一定要积极面对去解决,您要跟您的店长或是经理先理清楚问题的根源在那里,再理好思绪去处理,看不能过户的原因是什么,是房子被您们卖之前有问题,还是卖之后再出现的问题,或是因为某些临时条款买卖双方起了争议房东不配合过户等原因,理清原因去处理,一定可以处理的了的。我做房产怎么多年有碰到很多各种杂症,每次碰到问题都搞的人挺憔悴的,但是每个问题最后处理完您的内心跟能力都会得到一个提升。积极面对拿最好的态度处理问题,一定能解决的。加油!

房子卖掉了但不能过户,这显然是中介公司要承担的责任。

我们常说,中介收取居间服务费的目的是什么?不仅仅是你给客户找到比较满意的房子;你把[_a***_]的房子卖掉了,解决了业主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在买卖双方达成交协议签订三方合同以后,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中介公司要对买卖双方的交易安全承担责任。

你这里成交的一套房子不能过户,这显然是对客户的交易安全没有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责任,而这个产权过户,应该是二手房交易当中最基本的东西。

你作为中介连这最基本的事情都没有搞清楚,客户支付了购房款,却不能得到产权,你中介在这中间没有起到降低风险的责任,客户当然要***中介了。

遇到这事儿怎么来解决?这是你中介应该面对的问题。

①、产权不能过户的原因是什么

产权不能过户,这是二手房交易最基本的问题,而你作为一个中介居然要做这业务,范这种最低级的错误,即使是买卖双方能够达成协议,你不能过户,你中介能收到居间服务费吗?这是很浅显的道理。

具体的这不能过户的原因是什么?能不能解决?不能解决就只有面对客户***了。

②、积极和业主协商,退还客户的定金或者首付款

这件事情显然是你中介不对,遇到这事情,中介必须积极协调买卖双方,最好是能够退还定金或者首付款,这样看客户是否能够接受,并且谅解中介。

买房方因过户费高不过户怎么办?

买卖双方在过户交易前正常已先了解清楚过户产生的费用,正常合同上也有写明由谁承担,如果因过户费高而不过户,那就是要负违约责任了。可以先买,卖双方协商能不能分担,如果协商不成卖方可以不予退还定金。

不过户,那产权还是属于卖房,所以买卖双方在交易之前,一定要了解自己承担的房屋买卖费用,在合同上一定要写清楚,不要只是口头上的。如果没有写明,在交易中就会出现问题。所以房屋买卖租赁找大一点的中介公司,省心放心安心。

这种问题出现的话有几种情况。

1、就是没有中介方的签约,如果房东客户私自签约的话,很容易出现一方不愿过户的情况。

2、有中介方,但是合同不严谨,在签约前没有把所有过户费用划分清楚。中介方告知的过户费用与真实费用相差太大,这个就是中介方不专业的体现了。

3、刚好有新政策出来,导致过户费浮动。依然会依照合同来约定,如果遇到特别耍赖的人,会导致打官司,但是最终结果还是会依合同办事。合同严谨的都会有写因为政策问题费用谁来承担。

(我在房地产工作两年,欢迎大家一起讨论,补充)

买卖双方在交易之前,一定要了解自己承担的房屋买卖费用,在合同上一定要写清楚,不要只是口头上的。如果没有写明,在交易中就会出现问题。所以房屋买卖租赁找大点的中介公司,省心放心安心。

买卖双方在交易之前,一定要了解自己承担的房屋买卖费用,在合同上一定要写清楚,不要只是口头上的。如果没有写明,在交易中就会出现问题。所以房屋买卖租赁找大一点的中介公司,省心放心安心。

未征得我和我姐同意,父亲变卖母亲遗产房产并成功过户。是否可以***房管局

从法律上来讲,你父亲出让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占有50%的份额属遗产,遗产是要持各种证件包括他们的结婚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和分管的街道***明等相关手续先到公证处公证,取得继承人所占份额认定书,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出让,办理过户手续,你父亲没有通知你们而私自出让该房产,已经构成侵权行为,你们有权向***提***讼,要求***判定该房产交易无效,房产管理局核发的产权证无效。

从亲情上讲,你父亲是继承主体,该处房产首先是你父亲占50%,母亲的50%再由你父亲和你们姐俩各占三分一。***设该处房产现值30万,那么你父亲首占15万,再加上15万的三分一,就是20万,你和你姐每人可分5万。按理说,你父亲应主动给你们,但没给,出于什么原因只有你们清楚了。依我认为只要父亲过得好,给不给就算了。他自己也可能求个安全感罢了。但如果你父亲在母亲去世之后,续了弦,那就不一样了,他又能带着该给你们的不给,用于同其他女人生活,除非你们放弃权利,不然该要的还是要。

***设该处房产现值300万呢,那么,你父亲占200万,你与你姐就各占50万,那就不是理解问题了,该要的就一定要了。

看了题主的问题就感觉好笑,为了母亲的遗产***自己的父亲甚至想***房管局,简直是白眼狼啊!

理论上母亲的遗产确实由题主、姐姐、父亲三人继承,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一家人不是这么过的,父亲是一家之主处置自己夫妻两人的财产作为子女服从安排就好,任何的非分之想都是大不孝!

而且既然能过户那么说明房产证也是老父亲的名字,有买家有卖家有合同,房管局的人怎么可能不给人过户呢?你去***房管局是不是找错地方了啊!

一家人还是别折腾了,自己要发财靠自己,而且就算你父亲把房子卖掉了,总有一天他会走在你前头,到时候所有的银子还不是子女的,何必急于一时呢?一家人不要算计钱财,真算计最后情亲就没了,家和万事兴才是人生!

可以***,但是,应该***你父亲,名义是侵占财产。

父母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非要说,最简单就是一人一半,现在***设房子值100万,也就是说,你父亲只有50万,另一半是你母亲的。

你母亲去世,如果有遗嘱,财产全给你父亲,那么,你父亲有100万财产,跟你们没一分钱关系。但是,如果没有遗嘱,50万财产进行分割,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你父亲,她父母和子女,也就是你们的姥姥姥爷和你们(子女),50万分3份,你父亲,你们俩各三分之一。

换句话说,你父亲把你们应得的一部分侵占了。

如果你非要告房管局,也不是不可以,房屋如果是你父亲的名字,原则上,是不需要子女出面的,而需要配偶出面(我前妻自己的房产卖掉时,我当时作为配偶必须去签字),而你母亲已经去世,所以房管局自然认为你父亲拥有100%的产权,而没有想到他侵占你们的财产,问题是,你不可能告赢房管局,因为,手续确实是这么办的,按章办事,是你父亲故意隐瞒实事,所以,百分之一百败诉。

***是你的权利,当然可以***,你问的应该是房产局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吧?房产局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看它是否尽到了形式审查义务,尽到了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否则就需要承担责任。

下面我具体讲讲。

因为题主说的不是很清楚,所以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分析下。

首先,题主既然说是母亲的遗产房屋,那么这套房子肯定是母亲单独所有或者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这套房子的房产登记状态可能有三种情况:房产登记上只有父亲一个人的名字,有父母两个人的名字,或者母亲一个人的名字。

有些人可能很难理解,为什么房产证上单独是父亲或母亲一个人的名字,房子也会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虽然房产证是房屋权属的证明,但只要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原则上都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说,银行账户里的钱,虽然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但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是一样的道理。

母亲死亡后,遗产按照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母亲的配偶(也就是题主的父亲)、父母(也就是题主的外公外婆)、子女(也就是题主和题主的兄弟姐妹)。

在母亲没有遗嘱是情况下(有遗嘱按照遗嘱处理),房产或者房产份额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而在继承分割前,母亲对房屋的权利有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而对房屋的重大处分,比如变卖必须经过所有共同共有人同意。所以,虽然父亲对房屋有一部分共有权,但在未取得题主和题主姐姐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独变卖房产。

可以***房管局,只是你要面对败诉的结局。

为什么可以***房管局?那是法律给你的权利。因为作为民事案件,你提***讼,***依法要受理案件的。当***在立案受理阶段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就不予立案,符合条件的,便进入到审判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审判并进行判决。你这个案子,***会判你败诉的。

为什么你会败诉?因为,依据法律规定,你父亲把你母亲的遗产房子出卖并办理了过房登记,他这个行为侵害了你及你姐对该房的继承权。你及姐二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你可向***提***讼,维护你俩的合法权益。只是,要知道要打赢官私,原被告的主体要适格,不然,就必定面临败局。本案中,侵权人是你父亲,而不是房管局,你把房管局作为被告,明显就是被告的主体不适格,告错人了,官私输了,只好自作自受了。

本案中,作为民事案件来说,房管局看来没有什么过错。无过错,就无责任,无责任,就无义务——这就是房管局不具备被告的构成要件!房管局是否存在行政责任,这与本案无关,在这不再展开说。

简而言之,你及你姐对母亲的房子等遗产被父亲擅自处分了,你俩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侵权人是你父亲,不是房管局。如你把房管局作为被告***,会因告错人而输了官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过户走诉讼官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过户走诉讼官司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过户 房管局 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