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济南商业地产的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济南商业地产的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济南住改商的新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法》第五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应予支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济南商贷转公贷最新规定?
1、 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2、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3、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4、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5、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1.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每个地区的政策略有不同,以下条件仅供参考:
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且未申请过;
原房贷还款≥一年,还款良好无逾期,未结清且银行同意提前结清;
2021年民法典住改商是什么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法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2、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3、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应予支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第十一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济南商业地产的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济南商业地产的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