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交易的风险规避对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交易的风险规避对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协议购房怎样保护自己权益?
我是在开发商上班的。第一客户签协议之前先了解一下开发商资质,开发商实力和口碑。比如想万科,恒大,保利这些就不需要太担心!第二,签协议之前看清楚协议内容,了解自己履行约定的能力,比如首付款什么时候支付,定金怎么支付等。第三签协议之前先看自己征信等各种买房按揭条件是不是足够!
(一)一次性付款客户需携带资料如下:
2、购房证明。
2、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复印件3份,夫妻双方姓名所在页复印件3份,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3份;
4、购房证明;
你如果没有做好承担购房款损失的风险,就不要去贪这个心了。房东没有房产证那就是使用权,当然价格低了。你了解过这套房子的产权人是谁吗? 产权人同意使用人协议转让该房屋吗?要上市流通的房产都需要房产证的,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转移登记备案的。搞清楚这些,我想你也不会有买的想法了。
房子买卖只公正不过户,这对卖房者有哪些风险?
房产买卖从法律上可以分为两部分,第一步是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第二步是进行房产变更登记。合同有效+完成变更登记,才真是完成房产买卖。
根据《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进行公证,只是对第一步签订房产买卖合同进行了见证。且需要说明的是 合同是否有效与公证并无直接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谢诚邀。首先说下看似对卖房着没有多大风险买房者风险较大,如果你收了全款就无所谓了,如果只收了部分房款就要看公证书内容了。其实公证内容有很多如果公证内容条件写明可以带过户和代收房款等相关条款也就是说不需要你出面该房屋也能出售,这个具体要看你公证书的内容。
房产属于典型的不动产,对于不动产交易,不动产登记部门有明确的办理流程,而这些流程的存在的基础就是《物权法》,因为不动产要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就必须进行登记。不动产物权变动有两个条件:1-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房屋买卖合同)。2-物权登记。
所以说,如果只是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那就只实现了第一步,有了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只会产生债权上的效力,简单说就是房主欠你这[_a***_]子,但房子在物权上仍然不属于你。因为房产是推定物权,登记在谁名下,就推定谁是房主。所以,您只做公证,不办过户最大的风险就是房主可以再次悄悄的卖掉房子,而你可能还不知道,这个时候,你付了钱,房子却没了。
但上述风险并不是没有办法应对,您可以付完房款后马上入住,直接占有房屋,根据执行案件规则,您只有支付了全款,又占有了房屋,就可以对抗执行,即使他再卖了房子,您也有优先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交易的风险规避对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交易的风险规避对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